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
(鄂政發〔2008〕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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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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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重要精神,搶抓我國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機遇,加快我省資本市場建設,推進企業上市,鼓勵和引導全省上市后備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做大做強,促進全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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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推進企業上市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企業上市不僅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融資方式,而且是現代企業提升產業層次、做大做強的最有效途徑。截至目前,我省共有68家企業通過境內外資本市場募集資金5578億元,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近年來上市后備資源缺乏,上市后續支撐力不足,企業上市步伐減緩,上市公司規模不大,企業直接融資比例偏低,資本市場結構不合理,與我省經濟快速發展現狀、與構建促進中部崛起的戰略支點要求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企業上市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作為當前我省發展資本市場的一項重要任務,加大上市后備資源培育力度,加快企業上市步伐,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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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進一步解放思想,搶抓機遇,按照“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儲備一批”的基本思路,采取力爭主板、立足中小板、搶抓創業板、拓展境外資本市場、鼓勵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股權代辦轉讓系統等多策并舉,加快我省企業上市步伐。
(二)基本原則。
1市場導向。企業上市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適應資本市場運行要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2企業自主。企業是證券市場發展的主體,推進企業上市,要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
3政府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企業上市工作,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加強資本市場建設,努力為企業上市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三)主要目標。到2010年,各市(州)至少新增1家上市公司,全省在境內外上市公司的總數達到100家以上,累計融資總額達到1000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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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上市后備企業培育
(一)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充分調動企業參與資本市場的積極性,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加大對擬上市企業的培育扶持力度,鼓勵和引導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做大做強。企業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準確把握資本市場的功能和作用,在規范運行和不斷提升公司質量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并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促進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二)優化省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創新思維,拓寬視野,切實把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科技含量高、資產質量優、發展前景好和上市積極性高的企業遴選出來,不斷充實、優化上市后備資源庫。省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平臺建在省發展改革委,入庫的企業由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和省相關部門推薦。
(三)上市后備企業的基本條件。
1合法存續、具有上市意愿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可整體改制為股份制公司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在800萬元以上或最近1年凈利潤在500萬元以上,凈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
3公司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
4公司生產經營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5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6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近兩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重大違法行為。
(四)上市后備企業的遴選程序。省上市后備企業采取企業申報和市(州)、省相關部門推薦,由省發展改革委(省企業上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下同)會同省有關部門擇優遴選確定。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省國資委同意,可直接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申報材料;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向科技主管部門申報;其他企業的申報材料按屬地原則或隸屬關系由所在地發展改革委(或具體負責企業上市的工作部門,下同)受理。各市(州)發展改革委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會同本級財政、科技、經委、國資等有關部門,按照申報條件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的申報材料集中報送省發展改革委。省發展改革委根據各市(州)、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情況,在征求省經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農業廳、國資委、工商局、環保局、地稅局、國稅局及人銀行武漢分行、湖北證監局等有關部門的意見后,確定省上市后備企業名單,并予以公布。
(五)實行上市后備企業動態管理制度。省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對后備企業進行調整,條件成熟的企業要盡量吸收進來,使省上市后備資源庫始終保持100家以上的儲備,其中至少30家企業進入輔導程序,20家企業進入發行申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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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建立企業上市直通車制度。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對上市后備企業在改制、資產重組、上市申報等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審批及相關查詢、咨詢等方面要采取“一企一議”的辦法,開辟“綠色通道”,簡化程序,特事特辦。各有關部門應指定1名領導作為責任人,負責協調處理本部門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并指定專人為企業上市提供全方位服務,包括通報有關政策法規、提醒辦理事項,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協助企業辦理各項手續等。
(二)支持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
1省上市后備企業按照上市要求進行股份制改造時,對由于歷史原因未能如實反映的存量資產,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評估認定并報同級發展改革委審核備案后(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須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可作為作價依據,不影響股份制改造手續的辦理。
2對企業改制前存在的未繳納職工各類保險、拖欠銀行貸款、與環境保護不相符合等問題,要采取適當的措施妥善處理,使其符合上市要求。
3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對審計評估后凈資產增值部分,應依法補繳所得稅;應根據上市規范要求,補繳以前年度所應補繳增值稅和所得稅;對按規定量化到個人的資產及因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繳納上述稅費后,地方財政要視情況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4對因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導致會計事項發生變化的,追溯調整后引起以前年度應稅所得額或應稅收入變動的,企業凈增應稅額,在上市以前可按照法律規定補正申報、補繳稅款,企業自行補正申報、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不予處罰。
5上市后備企業歷年來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形成的資產,經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當地政府批準,可歸原企業股東持有;從股份公司設立到上市期間,仍享受原有優惠政策。
(三)降低企業上市成本。
1減免上市后備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辦理資產置換、剝離、收購、財產登記過戶的交易稅費和其他費用。企業改制涉及產權變更過戶且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化的,可直接變更企業名稱,免交除工本費外的其他一切費用。因歷史原因未辦理產權證并無爭議的,依法補齊產權證并列入企業資產,收費一律按規定的最低收費標準征收。
2上市后備企業土地使用證、房產證、車船使用證、給排水及供電計劃指標、資質等級、自有工業產權過戶時,公司控股股東沒有發生重大變化的,視為變更登記,免收變更、過戶手續費;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化或有交易行為,有關稅費全額繳足后,地方政府對企業發展給予適當支持。
3上市后備企業在改制過程中的審計、資產評估、驗資、公證等中介收費按國家和省規定標準的下限收取。
4上市后備企業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并輔導備案后2年內(不足2年上市的,至上市日止),省及省以下按企業每年新增所得稅,同級財政要視情況給予企業一定的支持。
5上市后備企業自建自用的生產性建設項目,自與合格的上市保薦機構簽署保薦協議之日起2年內(不足2年上市的,至上市日止),免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四)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省上市后備企業,省發展改革、財政、科技、經委、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要在申報國家和省高新技術產業專項、中小企業發展專項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以及國債項目財政貼息等各類政策性資金方面給予優先支持。省級預算安排的各項政策性扶持資金要優先向上市后備企業傾斜。對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上市后備企業投資高新技術項目、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優先推薦享受國家及地方貼息貸款和科技扶持資金。各市、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實際需要安排資金,用于推進企業上市的獎勵、培訓、宣傳推介等工作。
(五)優先安排項目用地。對上市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項目所需建設用地,各地要優先保證土地計劃指標,優先辦理核準預審和及時報批,優先供地。上市后備企業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對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出讓方式處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可按所在地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核定。在改制時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確有困難的,可先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然后在2年內分期繳清;上市成功后則要在半年內繳清。
(六)建立獎勵激勵機制。企業上市后,省政府對每戶上市企業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由省企業上市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企業所在地政府要對成功上市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適當表彰獎勵,在評定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時優先予以考慮。省政府和各市、州、縣政府要整合財政資金設立本級企業改制上市獎勵扶持資金,用于對企業改制、上市培育期所發生的各種成本費用給予補貼,分擔企業上市成本,并對上市有功人員進行表彰、獎勵。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等部門研究制定資金管理辦法。
(七)改善金融服務。
企業上市主管部門要加強與銀行的協調與溝通,積極向金融機構推薦上市后備企業,引導信貸資金支持上市后備企業的發展。對推薦的重點上市后備企業,金融機構應優先安排貸款。優先推薦上市后備企業申報發行企業債券。鼓勵政策性銀行依托地方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上市后備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商業銀行要完善內部程序,提高質押貸款辦理效率,積極探索上市后備企業憑無形資產進行質押貸款的方式。
(八)引進風險投資。
1鼓勵風險投資來我省投資。抓住沿海地區向內陸資本擴張的機遇,大力引進創業投資、種子基金、風險投資等,引導和聚集社會資金投向上市后備企業,推進上市后備企業規范運作、快速發展。鼓勵風險投資機構通過購買股權、提供貸款或既購買股權又提供貸款的方式,將風險資金投入我省高成長、高技術企業,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盡快產業化。
2設立創業投資政府引導資金。省和市(州)設立創業投資政府引導資金,與國內外業績優秀的創業投資公司合作,實行政府資金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市場化運作,吸引社會資金流向創業投資企業。支持發展創業投資企業,鼓勵境內外投資機構和個人來我省設立創業投資公司,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
3支持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產權交易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等專業機構或其他有條件的企業發起組建基金管理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保險公司,培育一批專業的機構投資者,不斷壯大我省資本市場投資的主體。
(九)加強人才培養。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需要大批高素質專業人才,要加大培訓工作力度,不斷提高資本市場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要制定優惠政策,創造良好環境,吸引和引進人才,造就一支有較高理論素養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才隊伍,增強我省資本市場發展的競爭優勢。
(十)加強誠信建設。切實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升我省資本市場信用水平。強化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誠信責任,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高上市公司規范化運作水平。加強證券經營機構、中介服務機構行業自律;支持實力強、信譽好的境內外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風險投資公司等中介機構在湖北開展業務,查處上市相關中介機構作假、欺詐行為,凈化中介服務市場。大力整頓經濟秩序,為資本市場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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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強化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領導,成立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承擔日常工作。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和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要設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建立工作專班,安排專項經費,扎實做好企業上市和后備企業培育工作。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把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作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大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企業上市工作領導責任制。省發展改革、經委、科技、財政、信息產業、商務、國土資源、農業、環保、工商、勞動保障、國資、稅務及人行武漢分行、湖北證監局、海關等相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職責,制定推進企業上市的具體工作措施。證券、期貨、律師、會計師、信托、創投、產權交易等機構要發揮自身優勢,提升資本運作能力,積極為企業上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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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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