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關于組織申報2011年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 |
各有關單位: 我市2011年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已經展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計劃類別 此次項目申報的類別包括十大科技專項項目、十大專項配套環境建設項目、科技攻關計劃項目、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計劃項目等。 二、申報要求 (一)十大科技專項項目 重點支持光電子與新一代移動通信、軟件與半導體集成電路、智慧城市、新動力汽車、生物技術與新醫藥、環保新技術及設備、先進制造技術與裝備、新材料、都市農業與農產品加工、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等十個專項。優先支持重大關鍵技術突破與產業化項目,優先支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項目。進一步整合資源,創新機制,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形成產業規模。 1、十大專項分A、B兩類,2011年重點支持完成頂層設計的A類項目,申報項目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申報主體必須為在武漢地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建立了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管理規范,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的企業; (2)企業具有產學研結合的創新團隊及科技成果產業化開發的能力;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市場營銷體系較完備; (3)企業具有與實施項目相匹配的資金籌措能力,企業自籌資金額度是市撥經費的4倍以上; (4)項目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已經取得居國內同行業領先的、具備產業化開發條件的、重大的中試科技成果; (5)申報A類項目,工業類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凈資產規模在5000萬元以上;農業類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凈資產規模在2500萬元以上,盈利能力較強,商業信譽較高; (6)A類產業鏈項目或示范工程類項目,上下游技術及產學研關聯度密切,有多個法人單位聯合申報的,要明確牽頭單位,簽訂申報協議,制定統一的項目可研報告,參與單位不超過4個。 2、填報要求:申報市十大科技專項計劃項目的單位請填報《武漢市重大科技產業化專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附件材料,于2010年7月31日以前報市科技局相應專項管理處室,并完成網上申報工作。 (二)十大專項配套環境建設項目 1、創新環境建設專項是為了整合科技資源,構建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和為產業發展提供服務的公共技術支撐體系而設立的科技計劃。2011年重點支持“兩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包括: (1)專業技術平臺及一流研發機構建設(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農業科技專家大院、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等); (2)科技投融體系建設(含投資、貼息、擔保、科技保險、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 (3)科技供給需求對接專項。 2、申報主體為武漢地區注冊的各行業和領域內的權威單位、龍頭企業。申報主體必須擁有研發能力較強的產學研結合的創新團隊。優先支持創建一流科技研發機構建設項目。 3、填報要求:申報市專項配套環境建設項目的單位請填報相關申報書及附件材料,于2010年;8月15日以前按類別報市科技局相應項目管理處室,并完成網上申報工作。 (三)科技攻關計劃 攻關計劃是促進產業技術升級、解決社會公益性重大技術問題為主攻方向,通過關鍵共性技術的突破、引進技術的創新、高新技術的應用,為產業結構調整、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及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支持科技支撐“兩型社會”建設關鍵技術研發;電子信息技術領域、先進制造與自動化技術領域、新材料領域、生物技術與新醫藥領域、社會公共安全、現代農業技術領域關鍵技術研發。2011年優先支持原始創新成果的科技攻關。 1、申報主體為武漢地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事業單位;擁有研發能力較強的產學研結合的創新團隊和較完備的研發基礎條件。申報主體為企業時,企業應具有與實施項目相匹配的資金籌措能力。 2、填報要求:申報市科技攻關計劃項目的單位請填報《武漢市科技攻關計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附件材料,于2010年8月15日以前按技術領域報市科技局相應項目管理處室,并完成網上申報工作。 (四)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計劃項目 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計劃是為推動重要產業領域共性技術的發展,擴大科技創新成果的社會化受益面,促進更多創新技術的推廣應用,重點選擇電子信息技術領域、新能源技術、節能環保領域、現代農業技術領域、制造業信息化等領域,開展產業共性技術推廣。 1、申報主體為武漢地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備在相關產業領域組織實施技術推廣的實力和基礎。 2、填報要求:申報市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計劃項目的單位請填報《武漢市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計劃項目申報表》及相關附件材料,于2010年7月30日前報送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并完成網上申報工作。 (五)其它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通知及申報要求另行發文通知。 三、有關事項 (一)各類計劃重點支持領域見《2011年武漢市科技計劃重點支持領域》。 (二)申報主體以企業為主,積極鼓勵科研單位和企業以“產學研聯盟”的方式聯合申報,實現責任和風險共擔、知識產權和利益共享。聯合申請各方須簽訂共同申請協議,明確規定各自所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三)承擔市科技局在研項目沒有完成的企業,申報同一類別新項目不予受理(滾動支持項目除外)。大學、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作為主要參加人員同期參與承擔的主要科技計劃項目數(含負責主持的項目數)不得超過兩項。 (四)未按《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的要求按時提交年度《科技計劃項目執行情況調查表》的單位,暫停申報新項目。 (五)市直各有關部門、各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各區科技局將本單位(區)申報項目初審匯總后,集中向市科技局各項目管理處室申報。申報項目不得重復。 (六)2011年科技計劃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申報,請各申報單位在網站下載各類申報表格。 (七)項目申報中的有關事項請咨詢相關項目管理處室。 聯系電話:計劃處;65692139高新處;65692150; 農村處;65692153社發處;65692161 成果處;65692159法規處;65692134 ;國合處;65692145條財處;65692143 ; 附件:1.2.;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市科技局關于組織申報2011年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