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經信委 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0年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省經信委;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0年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鄂經信企業[2010]129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縣(市、區)經信委(局)、財政局,省直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經濟結構,大力推動經濟進入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的發展軌道”的要求,充分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在促進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中的作用,2010年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穩定就業,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及公共服務條件。現就2010年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支持重點、申報條件、支持方式和額度
關于項目支持重點、申報條件、支持方式和額度按《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0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企業[2010]93號,以下簡稱《申報通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08]17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10]72號,以下簡稱《擔保資金辦法》)精神執行。
;二、項目申報及申報數量
;(一)項目申報單位從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www.sme.gov.cn)下載“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系統(企業版、擔保機構版)”和使用說明,填寫有關資料(見《申報通知》附件一),按照屬地化原則,縣(市、區)企業向當地經信局和財政局申報,按項目申報條件審核后報市、州經信委和財政局;市、州、直管市、林區企業向本級經信委和財政局申報;省直企業直接向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申報。
;(二)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經信委和財政局在本級申報企業和縣(市、區)申報的企業中分別擇優推薦項目,其中: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各2個(可含服務環境改善項目1個),其它市、州各3個(含服務環境改善項目1個);企業提高素質活動補助項目,市、州、直管市、林區各1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補助項目,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各1個,其它市、州各3個;2010年中博會補助項目各地據實申報。
;(三)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經信委和財政局要按照《申報通知》、《管理辦法》和《擔保資金辦法》和要求組織申報工作,并于2010年6月2日前聯合行文向省經信委中小企業發展處和省財政廳企業處報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報告(各一份)及項目資料(各一式三份),并同時報送電子文件。超過規定時限上報的不予受理。
三、其它要求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經信委和財政局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領導,公開組織項目,嚴格審查資料,認真做好申報工作。在項目申報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請及時聯系。
;省經信委中小企業發展處:;葉世金;027-87233838
;E-mail:ye-sj@126.com
;省經信委融資擔保服務處:;汪艷芬;027-87231717
;省財政廳企業處:;馮成新;027-67818608
;E-mail:hubqy@163.com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0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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