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市直各有關部門:
按照《武漢市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認定和監測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報領導同意,決定開展新一屆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和監測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監測對象
本屆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認定仍采取新企業申報與原市級龍頭企業監測的工作方式,其中監測對象為市政府辦公廳2012年發文公布認定的上屆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對象為符合《武漢市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認定和監測管理辦法》所規定申報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加工、種子種苗、流通及農業生態旅游企業,申報企業名額原則上與各區擬淘汰企業數量一致。
二、申報和監測辦法
(一)申報和監測工作采取企業自愿參加,對于不愿參加申報監測的,將不納入認定范圍;逾期未按規定提交申報監測資料的,視為放棄認定。
(二)此次申報和監測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區為單位組織申報,凡符合條件要求的企業均可向各所屬區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城區無農業產業化主管單位的,申報企業由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統一按要求組織,并集中向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申報,無行業主管部門的企業直接向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申報。
(三)各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市直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對企業申報及監測材料的真實性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并將擬推薦申報市級龍頭企業和擬通過監測的市級龍頭企業名單,書面征求當地農業、林業、發改委、財政、稅務、質監、環保等相關部門意見,經報各區主管領導同意后,按規定正式行文向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報送,并附各企業申報或監測材料一式2份。
三、申報和監測時間及材料要求
(一)各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市直有關主管部門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將企業申報書、產業化辦公室或市直主管部門推薦申報及監測企業名單匯總情況分別以表格(需要提交電子表格)和文件形式報送至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二)申報或監測材料包括:
1、企業向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提交的自愿參加申報(或監測)的請示報告;
2、申報(或監測)企業申報(或監測)情況表;
3、企業發展農業產業化情況介紹(1500字左右);
4、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由有資質的中介(會計、審計)機構出具的企業2012年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及企業2013年截至9月份財務報表;
6、開戶銀行出具企業信用等級證明材料;
7、企業所在地稅務、環保部門出具納稅情況(無偷稅漏稅)、環保達標證明;
8、當地產業化部門出具的企業連接農戶、基地證明,或與基地農戶簽訂訂單、合同復印件;
9、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及產品質量安全證明(ISO系列認證、HACCP認證、無公害、有機、綠色食品認證等);
10、科技成果、專利、市級以上名牌產品等認證、證明材料。
其中1-8項為申報、監測企業必須提交,9-10項企業凡具備需據實提交(復印件),其中2、3項須附電子文檔。
(三)填報材料中凡無特殊說明的,數據一律以2013年為準,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
(四)2013年7月省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公布認定的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此次申報(監測)可只填寫《申報(監測)表》。
(五)相關申報及監測辦法、表格可登陸“武漢市農業龍頭企業協會網”進行查詢下載。
有關事宜請與市農業局產業化辦公室聯系。聯系人:戴小兵;聯系電話:65683360(各區申報企業請直接與所屬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或行業主管部門聯系咨詢)。
附:1、武漢市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認定和監測管理辦法;
2、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監測)表;
3、填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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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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