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構筑國際性人才高地,根據國家、省、市有關人才政策,現就加快推進開發區(工業園區)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
開發區(工業園區)是我市建設國家創新中心、國家先進制造業中心和國家商貿物流中心的基礎性支撐,是提速我市“工業倍增計劃”、承載工業大發展的戰略性平臺。做好開發區(工業園區)人才工作,要根據各區特色產業、優勢產業發展趨勢以及全市創建新型工業化示范園區的總體部署,遵循高新產業吸引高端人才、高端人才引領產業發展的規律,按照“人才優先、以用為本、高端引領、整體推進”的工作方針,組織實施各具特色的引才計劃,推進人才鏈與科研創新鏈、產業創業鏈、社會管理鏈、政策服務鏈融合,形成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良性互動機制,不斷壯大優勢產業、形成新的特色產業,為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復興大武漢提供基礎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標
各省級、市級開發區(工業園區)要用3—5年左右的時間,培育1-3家科技企業孵化器或技術研發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產業基地),建立3—5家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或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引進培養一批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其他急需緊缺人才,吸引一批優秀企業家到開發區(工業園區)創業,推進一批原創性科研成果轉化,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優勢互補的人才集聚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吳家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國家級開發區要分別大力實施“3551光谷人才計劃”、“高端人才聚集工程”以及“金山人才計劃”,建成各具特色的、在全市具有良好示范效應的“人才特區”。
;二、主要內容和推進措施
(一)打造引進培育平臺,大力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1、重點引進科研技術人才。圍繞各自產業發展,結合實際制訂針對性強、特色鮮明的園區引才計劃,分類引進一批高層次科技人才、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和復合型高技能人才,通過優惠的資金、項目和政策支持,鼓勵人才創新創業。對入選中央“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市“黃鶴英才計劃”的高層次人才到開發區(工業園區)工作的,要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落實優惠待遇。在全市重點選擇一批工作基礎好、引才力度大、聚才環境優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創建市級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并根據引才的數量和層次給予資助和獎勵。
2、柔性引進培育管理人才。積極爭取省、市相關職能部門支持,選派熟悉產業經濟、工業項目以及規劃建設和城市管理的干部到開發區(工業園區)掛職;從大型企業或高校、科研院所、市區相關職能部門選派一批管理型、專家型、技術型人才到開發區(工業園區)掛職,柔性引進一批管理人才;有計劃地選拔一批開發區(工業園區)優秀年輕干部到上級機關、發達地區或企業掛職鍛煉。
3、吸引優秀民營企業家。制定優惠政策,加大力度引進民營企業500強和國家、省級優秀企業家,支持引進的優秀民營企業家入選國家、省、市各級人才計劃,通過企業家帶動實體經濟投資,引領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發展。
;4、拓寬引才引智渠道。定期開展全市重點產業領域人才需求調查和預測,及時編制和發布緊缺人才目錄。各開發區(工業園區)每年拿出一部分重點創新創業崗位,組織企業參加湖北“華創會”、大連“海創周”、廣州“留交會”等招才引智活動;通過市海外人才工作聯絡站、知名獵頭公司等尋訪合適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提高引才的針對性;鼓勵采取項目合作、科研指導、技術入股等多種形式,主動聯系、柔性引進在漢院士、專家教授等高層次人才,并利用其同窗、師生、同事等關系,吸引更多專業人才到開發區(工業園區)企業工作。
(二)打造產學研合作平臺,加快人才資源向現實生產力轉變
;1、深化校區(企)合作。鼓勵開發區(工業園區)以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共建一批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并從政策、資金上給予支持;吸引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到開發區(工業園區)設立分支研究機構,共建研發中心。對通過國家級、省級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在市級獎勵基礎上,由開發區(工業園區)根據情況再分別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獎勵。推動高等院校教授進企業、企業家進課堂活動,積極組織推薦在漢院士、高校教授到重點企業兼職擔任技術開發、產品開發顧問,組織推薦優秀企業家到高等院校任兼職教授。
;2、打造科研創新載體。鼓勵開發區(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級財政對新批準設立的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站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對進站從事項目研發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區級財政按1∶1的比例給予資金匹配。支持開發區(工業園區)與高等院校聯合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通過科研實踐活動引導大學生取得原創性科研成果,引導科研能力強的大學生到開發區(工業園區)創業或就業。推動開發區(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與職業院校聯合建立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為重點項目和重大工程提供基礎性的人才支撐。
;3、加強園區創業載體建設。加大開發區(工業園區)孵化器建設,各區要在現有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基礎上,支持開發區(工業園區)結合產業布局新建或培育1—2家孵化器。市級財政對新列入的國家級孵化器,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補助;對新列入的省、市級孵化器,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補助。各開發區(工業園區)應配備專門管理團隊,設立不少于100萬元的種子資金,進一步增強孵化功能,為入孵企業提供研發、中試生產、經營場地和辦公等共享設施,提升政策、管理、財務、融資、市場推廣等服務功能。
;4、開展人才與項目對接活動。圍繞開發區(工業園區)重點產業發展需要,切實將引進項目與引進人才結合起來、引進智力與引進資本結合起來,實現人才引進與項目對接、與產業互動,廣泛吸納和引進各類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和智力。
(三)打造激勵獎勵平臺,鼓勵各類人才成長發展
;1、建立市場化分配激勵機制。探索和深化人力資本產權激勵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對作出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實行期權、股權激勵。研究建立人力資本和科技成果有償轉移制度,積極推行技術成果入股、技術分紅等制度。以科技成果入股的,經評估認定,其作價出資額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的70%。在金融信貸政策上先行先試,鼓勵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開展信用貸款試點工作。
2、支持人才在崗位實踐中成長。實施創新崗位特聘專家計劃,全市圍繞開發區(工業園區)優勢產業發展,在重要科研項目、重大工程項目以及科研課題上設立創新崗位,選拔海內外優秀人才擔任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首席專家,市政府每年提供崗位津貼,開發區(工業園區)給予相應匹配,使各類優秀人才成為參與開發區(工業園區)建設、推動產業發展的重要骨干。
3、大力表彰獎勵優秀人才。組織開展開發區(工業園區)優秀人才、區級專家評選活動,對開發區(工業園區)建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給獎勵、給榮譽。市政府專項津貼、優秀科技工作者及有突出貢獻專家的評選向開發區(工業園區)優秀人才傾斜。
;4、提高人才政治、生活待遇。積極為高層次人才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對入選中央“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以及市“黃鶴英才計劃”的高層次人才落戶開發區(工業園區)的,可直接進入市、區優秀人才(專家)庫,享受相關政策待遇。鼓勵、支持和推薦高層次人才參選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對貢獻特別突出的,推薦為市委委員或市委候補委員候選人。
(四)打造服務保障平臺,優化人才創業發展環境
;1、提供人才創業便捷服務。積極整合職能部門資源,在開發區(工業園區)設立“一站式”人才服務綠色通道,為創業人才代辦工商注冊、稅務登記手續,給予資金和場地扶持、稅收獎勵和融資擔保,做到人才辦事不出園。實施“人才專員服務計劃”,采取人才派遣方式,由開發區(工業園區)出資,為區內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配備行政助手,幫助處理日常行政工作。
2、解決人才實際困難。開發區(工業園區)要在符合城市規劃和開發區(工業園區)發展規劃的前提下,統一規劃和集中建設一批人才公寓,幫助青年人才解決住房難題。完善人才社會保障制度,提高公共服務能力,解決人才落戶、醫療、職稱、子女入學等后顧之憂。
3、加強對人才的關心關愛。定期組織優秀人才、專家體檢和外地療養考察,有條件的開發區(工業園區)要建立“人才沙龍”、“人才服務聯盟”等,搭建綜合性、多功能的人才交流、互動、對接的平臺。建立區領導與高層次人才“一對一”聯系制度。;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要建立由組織部門牽頭抓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技、教育、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開發區(工業園區)及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協調高效的工作機制,加強對開發區(工業園區)人才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運行機制,形成工作整體合力。
(二)強化基礎建設
;各開發區(工業園區)要建立專門的人才工作機構,配備專人開展工作,做好各類人才的管理服務工作;要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培養、引進和資助人才創新創業,保證人才工作機構、人員、職責及經費到位。
(三)建立考核機制
強化“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發揮園區企業引才主體作用,建立和落實對引才主體的獎勵激勵機制和政策。市、區要把開發區(工業園區)開展產學研合作、人才引進、人才投入、人才服務等作為重要考核指標納入績效管理和領導干部年度考評體系,嚴格實行責任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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