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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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進一步發揮武漢科教優勢,加快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提升高新區科技創新能力,推動全民創業,促進東湖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經研究,現對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出如下暫行辦法。
第一條;設立科技成果轉化資金5000萬元,以后每年額度與開發區年度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同步增長。
第二條;科技轉化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成果項目轉化、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的建設、引導各類資金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以及科技創新獎勵等。
第三條;在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中設立“種子基金”專項。對具有發展潛力、又有較大投資風險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經評審后給予30-50萬元的種子資金支持。對成果轉化的重大項目,經評審后給予貼息或無償資助100-300萬元。
第四條;對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產生的國內外發明專利、商標、軟件著作權等申請費用給予全額補貼。
第五條;鼓勵科技成果股權化、資本化。對以科技成果等無形資產出資入股企業的,其最高比例可達注冊資本的70%。
第六條;對科技成果轉化產生的經濟效益,企業可以期股、或技術分紅等形式,獎勵科技人員。技術分紅享受者可將技術分紅作為出資,購買公司股權。
第七條;在開發區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領域中,設立成果轉化自主創新崗位,吸引高校院所等機構的學科帶頭人與企業合作,領軍承擔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入選者將給予50萬元崗位資助。
第八條;提供科技成果信息發布與科技成果產權交易平臺。支持高校院所和企業等機構通過平臺發布科技成果信息和企業成果需求信息。對于通過科技成果轉化信息發布與交易平臺完成的科技成果產權交易,給予交易雙方實際交易額5%的補貼。
第九條;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支持孵化器的相關政策。對在孵化器內新建的各類專業化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給予建設資金補貼,并根據其向企業開放和提供服務的考核情況,給予運行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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